家不齐指夫妻失和家庭破裂《礼记·大学》“欲治其国者
[10] 家不齐:指夫妻失和,家庭破裂。《礼记·大学》:“欲治其国者,先齐其家;欲齐其家者,先修其身。”淄川县有个王生,娶妻一个多月就休妻。妻子的父亲告到官府。当时淄川县令是辛公,审问王生为什么要休妻。王生答道:“原因不好说。”辛公再三催问,王生回答:“因为她不能生育。”辛公说:“真荒唐!过门刚一个多月的新媳妇,怎么知道她不能生育?”王生忸怩了很久,才告诉辛公:“她的阴户长得很偏。”辛公听后笑道:“这就是偏之为害,而家之所以不齐啊。”此则可与单父宰并传,付之一笑。
孙必振《聊斋志异》中的因果报应、天人感应类篇章,凡作者所熟悉或尊敬的达官贵人、进士名流,往往有超人灵异,如《雹神》中的王筠苍,《汤公》中的汤聘,《谕鬼》中的石茂华,《泥鬼》中的唐梦赉,《鄷都御史》中的华公,《元少先生》中的韩元少,以及本篇中的孙必振等,他们个个能逢凶化吉,遇难呈祥。究其实际,人为实有,事则传说,或者是作者有意恭维,但更多的大概是自神其说。
孙必振渡江 [1] ,值大风雷,舟船荡摇,同舟大恐。忽见金甲神立云中 [2] ,手持金字牌下示。诸人共仰视之,上书“孙必振”三字,甚真。众谓孙:“必汝有犯天谴,请自为一舟,勿相累。”孙尚无言,众不待其肯可,视旁有小舟,共推置其上。孙既登舟,回首,则前舟覆矣。[1] 孙必振:号卧云,又字孟起,山东诸城人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进士。历任河南怀庆府推官、山西陵川知县、河南道御史。
[2] 金甲神:传说中佛、道两教的护法神,一般民俗中认为是韦陀。孙必振渡江,正赶上大风暴雨,渡船摇荡不停,同船人万分恐惧。忽然看见一位身穿金甲的神人立在云中,手持金字牌,给下面的众人看。大家都抬头看去,只见上面写着“孙必振”三字,非常真切。众人对孙必振说:“一定是你有罪要遭到上天的惩罚,请你自己上一条船去,别连累了大家。”孙必振没说话,众人不等他回答,看见旁边有一条小船,就一齐把他推到小船上去。孙必振登上小船,回首一看,前面那条船已经翻沉在江中了。
邑人本篇故事带有劝诫的寓言性质。